日前,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印发了《上高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做好环境噪声精准管理和污染防治,保障居民舒适的生活环境 。
结合实际,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上高县将中心城区划分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中,1类功能区10处,其主要功能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面积约为1.882平方公里;2类声环境功能区3个片区,为商业金融、集市贸易区域,面积约为7.1675平方公里。3类声环境功能区3个片区,现状为工业生产、仓储物流区域,面积约为19.7196平方公里;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主要为54条道路,包含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公路和汽车站,其中主干道25条,次干道29条,总公里数为155141公里。
为有效管理和控制环境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上高县生态环境部门将挂图作战,强化部门协调噪声控制管理执法,加大噪声污染防治力度,搭建完善噪声监测网络,深化噪声污染宣传教育。(冯万 李佳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