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双职工家庭未成年子女陪护和教育问题提出5点要求:双职工可向所在单位或企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双方可以接替轮休带薪年休假,确定1人在家陪护,单位和企业应当优先安排。双方带薪年休假休完后,在不影响和耽误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征得单位或企业同意,可继续采取弹性工时制或双休日调休轮休、企业自设福利假等,错开工作时间,保障1人在家陪护。单位和企业要支持职工采取远程网络或其他灵活方式居家办公,做到既能完成工作任务,又能在家陪护未成年子女;职工双方同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或同为企业职工的,向单位或企业反映并协商同意后,优先安排女方居家办公;职工双方分别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优先安排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居家办公。职工在家陪护期间,要尽力完成单位和企业的工作任务,同时配合学校做好未成年子女居家线上学习或自主学习。本通知执行截止到教育行政部门宣布中小学、幼儿园正式开学之日,各县(市、区)根据本通知精神另行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