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际,多措并举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高效能制度衔接,下好制度落实“后手棋”。成立全市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向失职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联合心理辅导工作室,同步开展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测评、疏导、救助、保护工作,确保未成年被害人得到及时有效帮助。
高质量横向联动,织好制度落实“体系网”。与区监委、区教体局等8家单位共同印发《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任务分工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共同推动制度走深走实。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发布渝水区首批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正反面典型案例,竖起先进典型“正衣镜”,敲响反面典型“警示钟”。向监委、教体局移送违反强制报告制度线索4条,现已有两名学校负责人受到纪律处分。
高标准每案倒查,筑好制度落实“防火墙”。强化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以案倒查制度,建立相关倒查台账,确保逢案必查。推动行业溯源治理,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旅馆、宾馆、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问题,向主管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督促行政机关开展强制报告责任履行“回头看”工作,以专项检查助推旅馆酒店从业人员落实“五必须”规定。
高频次宣传教育,打好制度落实“预防针”。在“结对子”学校设置线索报告箱,打通报告“最后一公里”。利用法治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契机,张贴宣传海报100余张,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依托“法治副校长”和“女童保护志愿者讲师”两支团队,深入中小学校、社区、社工组织开展法治宣讲40余场,覆盖各类报告主体2000余人,实现了“有形宣传”和“有效宣传”的统一。
“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检察机关一定会进一步能动履职,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见效。”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洋如是说。(许彦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