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委编办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强化乡镇(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提高乡镇(街道)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目前,全市52个乡镇(街道)已全部设置综合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整合优化机构设置。该办按照“能整则整、能放则放”的原则,将乡镇(街道)党政内设机构和原有的“七站八所”进行撤并整合。设置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改革后,全市乡镇(街道)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平均数量由原来的9.7个精简为6.7个,精简率为31%,构建了协调高效的社会治理队伍。
探索职责准入制度。为加快乡镇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结合实际,浮梁县制定了《浮梁县乡镇职责准入制度》,要求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下放工作职责,充分兼顾乡镇承接能力,尊重乡镇意见,不得硬性指派;不得要求乡镇成立相应机构、设置专门场所、配备专职人员等,为基层社会治理增强了实效性。乐平市委编办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在机构改革中共下划事业编制85名,充实乡镇(街道)的工作力量。
深化政务服务建设。各县(市、区)认真梳理赋权承接事项目录,确定赋权清单,制定印发了首批有关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有关乡镇、街道签订了赋权协议书,明确赋权事项。浮梁县将98项赋权事项逐项分解到县直各部门业务科(股)室。珠山区制定下发了《珠山区赋予乡镇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昌江区不断优化全区政务服务环境,将全区124项政务服务事项赋权下放至各乡镇政府办理,启用“审批专用章”,确保赋权工作落实到位。(来源:景德镇日报 付君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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