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市安委会将在全市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百日行动”重点任务一是以“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保平安”为主题。二是集中整治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突出问题。严格监管责任,狠抓企业主体责任。三是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贸、危险废物、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燃气梭式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治理。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隐患整治;要加强警示教育,强化舆论引导;要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工作结合;要健全体制机制,强化长效常治。
据悉,“百日行动”开展时间为2020年12月中旬至2021年3月中旬,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制、列出时间表,及时动员部署,迅速开展行动,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园区、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要将“三年行动”与“百日行动”相互融合、相互促进,认真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工作总结,统筹安排集中攻坚阶段重点工作。(来源:景德镇日报 高淑琴 胡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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