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召开景德镇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情况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景德镇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未发生农产品质量超标事件;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未发生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事件......”2019年1月1日《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景德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职责,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目前景德镇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重点区域土壤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土壤生态环境管理年度各项任务稳步推进,确保了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据介绍,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景德镇市积极落实规划、标准、普查和监测工作,按《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市生态环境局启动了“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为规划重要内容;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科学合理确定每一宗地块的土地用途。2018年底,全面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方面,2018年我市正式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组织对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名单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查漏补缺。先后三批次共93家企业用地纳入调查并已完成全部地块信息采集、风险筛查、风险纠偏结果专家论证会。
严格土壤污染预防和保护,一是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截止2020年11月底,全市化肥使用(折纯量) 32301 吨,同比减少327吨,减量1.1 %;农药用量985吨,同比减少 24.18 吨,减量2.4 %。预计可完成年度零增长目标。同时深入开展各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了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目前整治任务已全面完成,全市19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并销号;二是加强农用地环境管理。截止目前,农业农村部门已全面完成年度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其中种植结构调整 8968.8亩;三是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持续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排查,持续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四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加强资金管理,积极申报中央、省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控土壤环境风险为目标,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突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大重点领域,坚持目标导向,抓好源头防控,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来源:景德镇在线 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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