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景德镇市医保局了解到,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的55个药品已落地景德镇市,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药品品种,平均降价约70.53%,最高降幅达97.04%。目前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已开始销售,将大大减轻患者药费负担。
为了让广大群众能够早日享受改革红利,以低廉的价格用上高质量的药品,景德镇市积极做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2019年12月20日,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4+7”试点扩围)中选结果在景德镇市落地实施,25个药品平均降幅59.84%,最大降幅97.64%;今年4月11日,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开始执行,32个药品平均降幅71.46%,最大降幅96.43%;今年11月20日,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开始在我市落地执行,55个中选药品平均降价约70.53%,最高降幅97.04%。
“这个药我吃了近10年,原来一个月要花430多块钱,现在降价之后,一个月只要70多块钱。”在市第二人民医院,80多岁的张良年拿着他治疗心血管疾病的波立维(硫酸氢氯吡格雷片)说,“这款药品大幅度降价,大大减轻了我的负担,真是惠民的好政策啊!”
记者在处方上看到,原来每盒108.29元的波立维,现在降到每盒17.81元,降幅达83.55%。
据悉,为做好集中采购药品的使用工作,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比例和约定采购量落实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工作,提前与药品供货企业联系并做好中选药品配备工作,确保自执行之日起,患者可在医疗机构按中选价格购买使用中选药品。同时,医疗机构也积极组织实施和落实集采工作的配套措施,畅通渠道,优化结构,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让更多百姓用上质优价廉的好药。
景德镇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科长陈建中表示,通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显著减轻了我市患者的药费负担,也减少了医保基金的支出,达到降药价、惠民生、促改革的目的。接下来,市医保部门将继续积极跟进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加强对中选药品生产、供应和采购行为的监管,用心落实好这项惠及民生的重大改革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来源:景德镇日报 熊希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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