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焦俊杰报道:12月30日,记者从江西省人民政府官网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疫苗管理能力水平,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疫苗管理体系,密切省直部门间协调配合,经省政府同意,建立江西省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据了解,联席会议由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成,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省药监局主要负责人和省卫生健康委分管责任人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另报省政府批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药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省药监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疫苗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