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李运辉、见习记者刘瑞芬报道:5月21日,记者从南昌市教育局获悉,近日,《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出台。记者了解到,高中教育阶段,高层次人才子女录取,不受户籍限制。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和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以及在昌省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相对应层次人才,根据其本人意愿,不受分数限制,可自主择校,安排在市属、县(区)属公办高中学校就读。
据介绍,高层次人才是指根据《南昌市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和在昌省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相对应层次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C类)、高级人才(D类)(含现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才)。
南昌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问题按人才层次不同,通过不同方式给予解决。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和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以及在昌省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相对应层次人才,不受户籍限制,可自主择校。其子女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本人意愿,安排在市属、县区所属公办幼儿园、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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