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全媒体记者金路遥报道:江西出台十二条措施,剑指加快科技创新平台高质量发展。6月12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我省明确提出,大力支持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给予补助500万-1000万元。
按照最新出台的措施,我省稳定支持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根据验收或运行评估结果,以及实际运行情况每年给予奖励性补助100万-300万元,并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予以重点支持。鼓励设立首席科学家,在支持经费中每年安排30万-50万元科研工作经费。
同时,向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下放职称评审权。
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实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鼓励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购置先进科研设施设备,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可自行采购和选择评审专家,对进口仪器设备采购实行备案制管理。对符合国家规定的科技创新平台进口仪器设备、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按规定实施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我省还将重点支持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预备队建设。遴选30家左右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预备队进行培育。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预备队予以支持,公益类补助130万元,企业类补助100万元。同时对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预备队中我省十大产业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再予以重点支持。对通过验收,在国家层面具有比较优势,且初步符合国家布局的科技创新平台预备队,每年给予差异化奖励性补助50万-100万元。
择优部署新建一批高水平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补助50万元,对验收和考核评估优秀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予以差异化奖励性补助50万-100万元。(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