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李运辉、见习记者刘瑞芬报道:5月8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5月6日,南昌县恒大城小区发生一起因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的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电动车车主因过失引发火灾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该案成为今年南昌县防控电动车火灾专项行动以来,全县首例电动车充电不慎引发火灾被行政拘留案。
据了解,5月6日0时30分许,南昌市消防支队南昌县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南昌县恒大城2期2栋1单元楼房冒烟。消防队员到达现场侦查和询问报警人后得知,着火的是该楼栋13楼楼梯间安全通道处两辆电动车,虽然火势较小,但现场浓烟较大。
经过10分钟左右的扑救,大火被扑灭。消防人员共疏散人员149名,经侦查确定,现场无人员伤亡。
据消防队员介绍,失火原因为起火地13楼住户从家中私扯电线为电动车“飞线充电”引发火灾。
当日,南昌县公安局小蓝派出所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电动车车主予以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