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拒绝赔付员工受伤赔偿,被执行人的父亲了解后急忙找到法院协商履行。近日,上栗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蒋某在李某经营的男装店工作,在工作中不幸从货架上摔下,造成十级伤残。经法院审理查明后,判决李某承担蒋某各项损失共计7.3万元(除去已支付的),之后,李某支付了蒋某1万元赔偿款后,就以各种理由拒付赔偿款。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传票等材料,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收到上述材料后,李某的父亲来到法院送来了2万元现金,并称自愿分期替李某支付赔偿款,只希望法院不要对李某采取拘留等措施。蒋某被老李这样的行为所感动,同意了老李分期支付的方案。
日前,老李将最后一笔赔偿款3.3万元,支付给了蒋某,了却了老人的心事,案件也顺利执结。(上栗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