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西村中队交警在袁州区224省道进行联勤巡逻至新田镇路段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停在道路右侧,交警下车走近一看,发现该车辆与道路右侧护栏发生了碰撞,已经造成了交通事故,而一男子正坐在车上驾驶室,交警立即对他询问情况,他坚称自己没有驾车,只是在车上休息。交警调取了沿途的监控视频,证据面前醉汉只得从实招认。
经查,车上男子为李某,水江人,其身上有浓厚的酒味。据李某交代,当天他在朋友家吃饭,喝了不少酒,酒后他就这么大胆的自己把车开回去,结果行驶到半路因酒精的作用,导致车辆失控与路边的护栏发生碰撞。就在李某不知道怎么处理时,交警巡逻过来了,被逮个正着。
经呼气式酒驾测试仪检测,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16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认定标准。且其驾驶证因长时间未处理违章,已经处于停止使用状态,属于无证驾驶证。随后,交警将李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将血样送司机鉴定机构进行检测。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李韶珲 京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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