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戴炜亚报道:为加快培养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赣军”,重塑“江西制造”辉煌,江西近日出台了《加快技工教育发展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最大限度营造尊重技能人才、崇尚技能事业的政策环境。
19条举措培养技能人才
《意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9条举措,分别为:一是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包括优化技师院校布局、支持社会力量办学、理顺管理体制、支持紧缺专业建设、壮大技工教育师资队伍、完善教师评价选拔制度、设立技工教育研究机构等7条举措;二是着力激发技能人才发展活力,包括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技能竞赛、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全面实施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扶持技能人才创新创业等5条举措;三是全力实施重点技能项目,包括实施技能人才培养提升工程、技工就业促进计划、金蓝领提升行动等3条举措;四是努力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环境,包括畅通发展通道、强化服务保障、加强表彰激励、营造良好氛围等4条举措。
2025年从事技能工作的劳动者翻一番
《意见》指出,五年内,支撑经济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劳动者凭技能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稳就业促发展保增收更有力,技能人才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持续提高。到2025年,全省从事技能工作的劳动者总量翻一番,达到1000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40%以上;技工院校年培养技能人才总量翻一番,达到30万人以上;职业技能培训总规模翻一番,达到600万人次以上。产业链人才链实现融合发展。基本形成产业集聚技能人才、技能人才引领产业的良好局面,技能人才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推动形成一批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的产业集聚区,培育形成一大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到2025年,全省技能人才省内就业比例达到50%以上;技工院校毕业生省内就业比例达到60%以上。
建设1至2家国家级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园区
《意见》指出,要优化技工院校布局。将技工院校布局纳入人口50万以上、工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县(市、区)区域发展、产业发展、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技工院校建设。各设区市至少建成1所技师学院。在全省打造一批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竞赛集训、人力资源服务、创业孵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省级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园区,建设1至2家国家级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园区。同时,要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依托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技工教育,举办技工院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办技工院校同等政策待遇。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直接或参与技工院校办学的,可按照投资额的30%抵免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社会力量兴办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可按规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予以支持。支持技工院校依法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给予技工院校一次性技工培养补助
从2020年起,围绕全省“2+6+N”产业,重点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及一批“高精尖缺”专业,提升技能人才培养层次和水平,吸引更多新成长劳动力学技能,实现技能就业。省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倾斜。
大力支持技工院校与省内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根据企业需求确定培养方向,引导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在省内就业。对与省内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按约定为其输送全日制毕业生且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技工院校,按照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生6000元/人、全日制高级工班10000元/人、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1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技工院校一次性技工培养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安排。通过“金蓝领入赣计划”,每年从国内外聘请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世界技能大赛专家组成员到我省就业。每年选派100名高技能人才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技能交流活动,各设区市每年至少组织100名高技能人才赴国(境)外进行技能提升培训,在申报“远航工程”中给予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