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
南昌新闻网讯 5月19日,记者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深入推进法治
江西建设”
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阐述了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以及工作路径。
“十三五”末形成法治文化建设体系
根据《意见》,到“十三五”末,富有江西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体系基本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传播体系日益加强,传播途径和载体更加多样,法治文化覆盖面不断扩大,法治文化的示范引导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法治江西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意见》明确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路径。我省将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大局,把法治文化作为发展公益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画廊等法治文化设施的建设力度,逐步建立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各市、县(区)要建成1个以上有规模、有特色、有影响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或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基地;各部门、各行业要建成1-2个有部门行业特色的精品法治文化阵地。
打造在全国叫得响的法治文化集群
我省将大力开展法治文化精品创作,深入挖掘江西传统文化的法治元素,打造在全国叫得响的法治文化集群。建立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库,通过举办法治书画、法治漫画、法治摄影、法治故事、法治书评、法治公益广告、法治剧本、法治微电影等评选活动,打造一批法治文化精品。
我省将广泛宣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法治人物、法治单位、法治事件,深入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艺汇演、法治图书阅读、法治征文等法治文化活动。
我省将加强法治文化理论创新,发挥法治江西智库作用,举办法治文化建设高层论坛,拓展法治文化建设研讨交流平台,探索符合江西实际的法治文化建设路径。建立法治文化研究基地,深入开展赣鄱法治文化研究,力争形成一批深层次、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全面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水平提供理论支撑。
健全完善法治文化建设考评机制
《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将法治文化建设项目纳入各地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列入财政预算,强化经费保障。积极探索建立“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社会资助、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实现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建立健全法治文化人才培育激励机制,努力培养一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能力的法治文化人才,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我省还将健全完善法治文化建设考评机制,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法治江西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
我省还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江西省法治文化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通过大力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法治文化惠民“三大工程”,着力打造法治文化“十个一批”,确保到“十三五”末,富有江西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基本形成。(记者 庄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