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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规范网约车
《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12月13日上午,贯彻实施该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南昌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副省长李贻煌出席。
随着我省道路运输业的快速发展,以及网约车等新兴业态的蓬勃兴起,我省道路运输管理正在发生新变化、出现新情况,提出了管理理念上的新要求和法治保障上的新作为。新修订的《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共7章85条,围绕推进简政放权、规范市场准入、优化市场配置等重点内容,取消或调整了包括城市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在内的一批行政许可事项,规范了班线客运、城市公交、巡游车经营权招标,扩大了班线、包车客运经营自主权,并对出租汽车的新兴行业网约车进行了规范。这些修订内容,破除了制约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把市场作用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充分凸显出来。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好条例,依法严格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经营管理、安全监督等执法行为,推动道路运输管理的理念创新、方式转变,促进全省道路运输事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记者魏星)
- 日期:2018-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