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些人来说,一个台阶就像一座无法逾越的高山,很长时间都难得出一趟家门,坐公交、地铁更是从未有过的尝试……昨天,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江西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今起施行。我省积极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无障碍环境
纳入文明城市建设体系
《办法》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加大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投入和保障力度,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建设体系。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捐助和志愿服务。
无障碍设施的改造、维护与管理,由所有权人和管理人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所有权人与管理人应当明确各自的改造、维护与管理责任。
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
设计单位应当依法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无障碍设施工程设计。对未依法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对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建设单位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盲道上不得有电线杆、
垃圾箱等障碍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对城镇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进行改造。
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优先纳入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养老等机构;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的公共服务场所;交通运输、金融、邮政、电信、商业、旅游、酒店等公共服务场所;城市的主要道路、广场、绿地、公园。
建设无障碍设施应当符合安全、适用和便利的基本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人行道、公共建筑和公共交通设施的地面平整、防滑,在其出入口设置坡道或者缘石坡道,并不得有石墩、铁链、围挡等障碍物妨碍出入口正常通行;铺设的盲道保持连续,盲道上不得有电线杆及其拉线、地下检查井、树木、垃圾箱等障碍物,并与周边的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和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停靠站设置盲文站牌的,站牌的位置、高度、内容方便视力残疾人识别。
大型居住区停车场
须设无障碍停车位
《办法》提出,下列停车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养老等机构的停车场;二级以上医院、三星级以上酒店、AAA级以上旅游景区以及大型商场等公共服务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
肢体残疾人使用无障碍停车位时,应当在车辆明显位置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无障碍停车位使用标识,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免收停车费。
客运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无障碍设施技术标准和确定的达标期限,逐步使公共交通工具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
引导和鼓励公共汽车、出租车经营企业投入一定数量可供轮椅乘客乘坐的无障碍公共汽车、出租车。
推进老旧住宅区电梯改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重要政府信息和与残疾人、老年人相关的信息,应当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语音、文字或者手语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逐步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乡镇、村庄、社区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室)应当逐步配备方便视力残疾人阅览的读物、资料。
国家机关以及文化、体育、医疗卫生、金融、邮政、电信、旅游、酒店等公共服务场所,应当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语音、文字、手语或者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
推动完善社区文化广场、便民服务中心、养老服务场所、老年活动中心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服务功能,推进老旧住宅区的坡道、楼梯扶手、电梯等与残疾人、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参与社区生活提供便利。
南昌晚报全媒体记者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