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讯(胡文秀 记者彭南)近年来,吉安县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吉安县样板”。2020年,为着力改善水库水质现状,吉安县开展了水库水质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工作组进行调查摸底(吉安县水利局供图)2020年,吉安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吉安县水库水质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对水库水质进行再次全面检测和调查摸底,全面核实水库污染源情况,工作组制定并印发了《吉安县水库水质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召开工作动员大会,对水库水质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印发《致全县养殖户朋友的一封信》240份进行广泛宣传,使水库水质保护工作深入人心。
水库水质整治现场库区内大面积消杀(吉安县水利局供图)从2020年9月起至2021年3月底,全县开展了小(二)型以上水库水质集中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全县小(二)型以上水库通过逐步清退承包合同、消除污染源、规范养殖行为、库底清淤、库边截污等措施对水质不达标水库进行全面治理。为了持续掌握水库水质治理情况,2020年5月份和9月份,分别委托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内199座小型水库水质状况进行全覆盖检测。对两次检测的57个Ⅳ类水、Ⅴ类水和劣V类的水库建立“一库一策”进行集中整治。对不达标水库,由县河长办公室和几家单位联合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至水库承包者(管理者),明确整治完成时限,按照 “谁污染谁整治”原则,水库承包人及周边养殖户要承担相应整治恢复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水库承包人及周边养殖户承担相应整治恢复责任,抓好水库整治工作。为建立长效机制,工作组要求各乡镇与水库承包者和水库巡查员签订协议,加强对水库水质污染整治工作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养殖户向水库水域投放畜禽粪便、化肥及饲料养殖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据了解,2021年3月底前,通过集中整治和人工修复,全县所有小(二)型以上水库水质均要求达标。由水利、环保、农业等部门组成水库水质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将定期对各乡镇水库水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各乡镇奖罚资金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在市级抽检和2020年两次水库水质监测为Ⅳ类、Ⅴ类、劣Ⅴ类水质的水库,后期检测达到Ⅲ类以上标准的,分别按每座水库0.5万元、1万元、2万元对乡镇进行奖励,奖励以工作经费的形式发放至乡镇。未达到Ⅲ类标准以上的水库,则分别按每座2.5万元、5万元、10万元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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