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讯(周茜 记者彭南)近日,按照江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要求,吉安市印发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1月29日,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市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
据吉安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戴冬根介绍,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按照相关要求,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对全市行政区域内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江河湖泊、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和草地、国有林区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全部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全覆盖,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注重把握坚持资源公有、坚持物权法定、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坚持发展和保护相统一五个方面原则。主要配合做好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开展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湿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森林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从2019年12月开始启动,2023年基本结束。2020年吉安市依据省级总体工作方案编制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县(市)依据省、市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编制工作;2021年到2022年,将采取分年度、分阶段方式,推进重点区域和市本级以及县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2023年,启动吉安市非重点区域及其他需补充完善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到年底实现全市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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