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吉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股荣获“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据了解,三部委联合表彰每五年举办一次,经过严格把关,认真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突出实绩导向,共评选出价格工作系统“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35个、“全国价格工作先进工作者”15人。吉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股成为全省唯一受表彰单位。
近年来,吉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价格监测总体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巩固提高业务素质,提升行政效能。全区价格认定结论的复核裁定率大幅下降,涉刑、纪检、司法案件的定罪量刑依据的准确率大幅提高,全区价格认定案件每年都在130起以上,多年来结论的准确率均为100%,没有申请复核裁定案件。今年以来,全面落实企业用电用水等优惠政策,为企业减负243万元。同时,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停征了8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吉州物价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作为工作追求,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记者范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