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赣州市财政局获悉,省财政厅、省水利厅下达赣州市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部分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共计6.9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81亿元,占全省下达中央资金规模32.7%,其余为省级资金1.14亿元。
据了解,此次下达的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主要用于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中的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基层预报预警体系建设,以及开展山洪灾害防治、水土保持、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等;省级资金则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等项目的省级补助,以及与脱贫攻坚密切相关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重点山塘加固整治、新建中型水库、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省级补助。财政部门要求各地要切实管好用好水利发展资金,同时加强绩效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邓运运 记者 曾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