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发改委印发了《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2018年度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和结果的通报》,通报了2018年度全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经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考核认定,2018年度萍乡市万元GDP能耗强度降低完成进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超额完成”等级,获全省第二名,“十三五”连续3年在全省设区市保持在第一方阵,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
2018年,萍乡市节能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各节能主管部门通力配合下,全市万元GDP能耗降低率6.79%,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4%的年度目标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完成进度123.03%,远超“十三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进度60%的要求;“十三五”全市能耗总量(增量)控制目标为133万吨,萍乡市能耗总量增长11.62万吨,控制在年度平均目标范围(26.6万吨标煤)。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萍乡市节能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六大高耗行业占比仍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非化石能源占比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万元GDP能耗绝对值远高于全省平均,财政节能专项投入力度不足等,节能工作任重而道远。萍乡市节能主管部门将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传统优势等实际情况,积极落实各项节能政策,严把高耗能项目审批关,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推动和支持绿色工厂、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为确保萍乡市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作出努力。(丁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