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近年来,该院办理了一系列服务保障民生民利,促进鹰潭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
会上,首先公布了于某非法销售不合格柴油案、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案、左某某等9人恶势力团伙案、曹某非法集资诈骗案、彭某某等人“划龙舟”寻衅滋事案等8个典型案例。这8个典型案例有的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有的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会议最后,还公布了毕某某故意伤害案、余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等2个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助力“厕所革命”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规范红石开采”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系列案等2个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这些典型案例的办理不仅体现了该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敢于担当的工作精神和追求极致的工作作风,还助推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图文/桂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