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建筑企业资质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打击不良行为,防止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建筑企业承揽工程业务,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业人员,利用3个多月时间对全市大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了双随机核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该局通过检查、核查,下发了《2018年度萍乡市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情况通报》,要求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结束后,市住建局将对照企业报送的整改材料对整改情况再次进行现场复核,通过认真复查,全市仍有4家建筑企业整改不到位,没有达到规定的资质标准条件。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28条"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规定,经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示,最后经会议研究,决定撤回萍乡市旺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萍乡市科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宝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萍乡市银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共4家企业的资质。(贾幕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