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芦溪县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促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主动现身履行全部执行款,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肖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因民间借贷引发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后,张某迟迟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肖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张某偿还本金10000元及利息。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希望张某能主动履行义务,然而张某并不当回事,心存侥幸心理。执行法官几次去张某住所地也未查找到张某本人,执行法官迅速通过总队总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对张某所有的银行账户进行查控,发现张某账户上仅有几百块钱,尚不足以履行执行款。考虑到张某在某单位上班肯定会有进账,执行法官立即对其所有的账户进行冻结。半个月后,再次查询发现张某账户上有五千余元的进账,被执行人张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请求法官解除对其账户的冻结,张某当天履行了10000元现金,申请人肖某同意自愿放弃利息,并申请结案,该案全部执行完毕。(芦溪县人民法院 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