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面启动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来,宜春中心城区共建设了11个小区1.76万套保障房,受益人口5万余人。在保障房建设过程中,我市始终将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的美好愿望摆在重要位置,以规划设计、后续管理、物业管理为切入点,将“社区服务”融入保障房的建设和管理中,让群众有安身之所的同时更加安心居住。
自2007年集中建设保障房以来,我市从方便群众就业、就读、就医、购物、出行等现实需求出发,在保障房项目规划设计中,充分考虑社区服务平台、爱心超市、阅览室、娱乐室等服务配套用房,每个保障房项目均配套足够的社区用房,为后续专设社区居委会提供条件;配套足够的幼儿园、综合商铺等服务型用房,为居民子女入学、生活用品采购提供便利;在规模1000户以上的保障房小区周边建设广场公园,丰富居民的健康文化生活。
保障房小区老、弱、病、残群体居住较为集中,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职责主要为房屋分配和动态管理,不具备综治、服务、调解等社区功能性管理职能。我市从打造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出发,批准在中心城区规模较大的保障房小区专设社区居民委员会。2009年,在怡兰花园设立怡兰社区,为2844户保障房家庭提供社会服务;2016年,在东升花园设立景升社区,为3138户保障房家庭提供社会服务;规模不足2000套、未专设社区居委会的保障房小区,要求所在地社区服务侧重保障房小区,能够将社区迁入保障房小区办公的,均迁入保障房小区办公,方便居民就近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