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周碧娇报道:3月7日,我市印发了《宜春市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预案》(以下称《预案》)。
《预案》发布“十条举措”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落实校(园)长第一责任人及各类人员职责,科学制定学校开学工作预案;全面准确排查师生员工及家属(同住人员)的假期出行、接触人群、身体状况及每日的体温监测等信息,及时报送教体部门;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对学习、生活场所统一做好集中消杀和日常通风工作,公用服务用品做到“一用一清洗,一用一消毒”;简化报名程序,实行网上缴费,有序错峰开学,滞留湖北、有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接触史、有发热和咳嗽症状的师生暂不返校,所有外出的师生员工,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中心城区学校严格实行“宜码通”电子通行证出行制度,严格落实进出校门实名制登记和体温监测措施,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加强对校医和相关管理人员防疫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督促师生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科学评估学生线上学习成效,及时调整教育教学计划,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暂停一切大型活动,减少办公室、班级间、寝室间的交叉活动,严控校内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人员规模,实行分时段就餐、套餐打包或送餐到班;坚持晨午检和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做好疫情防控所需防护、消杀、试剂、药品等物资的采购储备,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设置一定数量的单独隔离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