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新余市高新区紧紧围绕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的核心目标,三项举措狠抓工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社会生活噪声等重点领域噪声污染治理。
科学谋划,构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高新区针对不同噪声类型多措并举,明确各类噪声源的管控措施,严格责任制度落实,实施源头预防、传输管控、受体保护全过程监管,提高噪声污染治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稳步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水平。在深入分析噪声污染现状,系统总结有关工作经验,全面开展相关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高新区噪声污染防治的特点,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制定了《高新区噪声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提出了实现两个目标,一是实现城市声环境质量达到噪声功能区标准;二是实现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55分贝,声功能区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75%。同时,深化4类噪声管控治理举措,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建立了基本完善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严格监管,推动噪声污染分类治理。高新区结合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特点,从源头规划到末端治理,从控制增量到削减存量,如对工业噪声,增加排污许可管理和自行监测制度,要求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进行环评;对社会生活噪声,严格执行“三禁”管理:禁止广场舞噪声扰民、禁止机动车轰鸣“炸街”扰民、禁止酒吧等商业场所噪声扰民。2023年1-11月检查涉及噪声污染企业145家,处理工业噪声污染的投诉12起,各类噪声投诉件处理率达100%。
精准监测,优化噪声污染管控。此前,高新区噪声监测是由江西省新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每季度到高新区随机设置点位开展噪声环境监测。2023年高新区认真落实《“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选点评估工作。此次选点评估工作对高新区50余个初选监测点位开展现场勘查和评估,初筛出15个备选监测点位开展噪声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最终确定3个最优监测点位。为2024年底前实现区域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做好前期准备。站点建成后,可实现24小时采集、上传监测数据,为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开展噪声污染整治,提供有利的技术支撑。(刘冠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