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余市出台“支持蜜桔产业发展三十条措施”, 对蜜桔产业发展给予资金扶持,在土地规划流转、新栽面积、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园建设、果园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培训、品牌宣传、灾害保险等方面进行补助,大力支持蜜桔产业提质增效,力争到2025年新增种植面积9万亩,达到35万亩;总产增加10万吨,达到30万吨。
夯实产业基础,提升发展水平
在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的前提下,摸清开发种植新余蜜桔的土地资源,由乡、村负责土地流转,统一挂牌公开拍租。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参与新余蜜桔开发。突出培育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对新栽新余蜜桔面积连片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和龙头企业,若省里没有或低于每亩500元补助,由市、县(区)财政补足至每亩500元;对高接换种改良品种连片100亩以上的,按每亩200元进行补助。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615万元。
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支持无核新余蜜桔新品种选育,全市统一建立蜜桔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基地,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制定新余蜜桔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包装标识,大力推进新余蜜桔标准化生产。每年评选新余“十佳果园”和一个最美果园。“十佳果园”每个奖励2万元,最美果园奖励5万元。
对新栽新余蜜桔面积连片100亩以上购买无病毒苗木的,优先纳入产业结构调整补助。全市建立2-3个无病毒柑桔苗木繁育基地,苗木基地按照无病毒、标准化要求生产苗木。建立新余蜜桔黄龙病群防群控长效机制,规范黄龙病病树的处理。切断疫病传播途径,确保产业发展安全。
完善基础设施,助推产业发展
对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桔园,统一规划建设园区公路和电力设施,财政按建设费用的10%进行补助。将园区公路纳入农村公路建设整体规划,并积极争取上级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对连片100亩以上打井取水、滴灌节水的桔园进行补助,每打一口机井补助打井费用的30%,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滴灌设施按每亩150元补助。
在新余蜜桔集中产区,建设一批集散中心,并优先解决建设用地指标,帮助小户、散户果农实现果品分级分销。对集散中心新建冷库及购买选果机,财政对每个、每台分别补助15%。鼓励果农购买开沟机、喷药机械、安装山地运输轨道,对桔园使用的农业机械,农机部门优先给予中央财政补助。
强化科技支撑,健全推广体系
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科技培训经费,积极与科研院所合作,将新余市科技人员送到国内外一流柑桔科研、教学单位、生产基地进行培训,推动最新科研成果在新余市广泛推广应用,着力提高新余市新余蜜桔果品品质和产业发展水平。
各县(区)明确专人负责果业技术推广工作,各乡(镇)配备1-2名果业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基层果业技术推广力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新余蜜桔产业博士工作站,对取得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的工作站,每个补助20万元。
加强生产监管,保障果品安全
逐步建立质量可追溯制度,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生物、物理防治病虫技术,不断减少农药使用量。鼓励果业企业按照程序逐级申报“绿色”认证,力争三年内全市绿色果品基地面积及绿色产品达到60%以上。对当年获得绿色认证产品的桔园,每个一次性补助2万元。支持组建新余蜜桔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专业化服务、行业监管、行业竞争、农资采购、技术交流、开园采摘时间、销售价格等方面的自律及指导作用。
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完善营销网络体系
财政每年安排700万元品牌宣传专项费用,加大对“新余蜜桔”品牌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品牌价值。 组建专业营销队伍,分区域推介开拓市场,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地,分年举办新余蜜桔展销会,实现以展促销、以销促产。同时鼓励果业企业参加各种展销会。建设新余蜜桔线上线下销售体系,积极为客商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营销环境。进一步加大与京东等大型电商企业合作力度,力争使全市果品线上营销量达到年销量的10%以上。
加大政策驱动,完善产业链条
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市场,广泛举办招聘活动,积极培育劳务经纪人,充分发挥其在请工用工方面的桥梁作用,满足果业企业请工、用工需求。
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支持灾害保险,按照每亩保险费用105元的标准,开展新余蜜桔采收期降雨指数灾害保险工作。加强金融机构与果业企业的合作,进一步拓宽信贷渠道,创新信贷产品,降低信贷门槛,增加果业企业的信贷额度,以解决果业企业贷款手续繁琐、贷款难的问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优先考虑因新余蜜桔开发涉及到的采伐和占用林地。
引导果业企业与休闲农业相结合,发展休闲旅游功能区建设,对符合基础条件的功能区优先推荐为江西省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积极引进外商外资入股新余蜜桔产业开发、营销,创办果品集散中心,新办果品包装企业等。
每年安排总额不超过60万元补助,支持新余蜜桔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效益。对年实际使用本市新余蜜桔原料50吨以上的深加工企业,每吨补助200元。
(新余市农业农村局 徐洪清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