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何 琪报道: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近日,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此次出台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主要是:
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支持。企业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和降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6月30日前,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前提下,可按规定在5%——12%幅度内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
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职工的支持。对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为减轻疫情期间职工支付房租压力,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月提取额度从每月1000元调增至1500元。
进一步优化公积金业务办理。对设有办理时限的提取业务,可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后两个月内。鼓励线上业务办理。鼓励各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网厅、“手机公积金”APP、赣服通等在线平台查询及办理公积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