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这一惠民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实现就业,切实减轻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负担,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新余市渝水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在社保补贴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通过各种新闻媒介、组织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线上线下广泛宣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享受范围、条件、对象以及办理程序,扩大政策知晓面;同时,严把材料审核关,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是否享受过补贴等重点环节,进行反复比对和核实,确保无冒领、多领、重复领现象发生;对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办理程序、审批结果等进行公示,确保社保补贴使用公开、透明。
据了解,渝水区社保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企业补贴标准为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总额的三分之二以内;灵活就业后个人补贴标准为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一,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延长到退休。2019年全区累计发放社保补贴700.81万元,创历史新高,惠及群众3196人。(新余市渝水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邹三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