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廖济堂报道:11月22日,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有调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均有提高,此次政策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南昌市2020年度将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
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之前的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即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结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享受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之前的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即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结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享受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