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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直机关会议费标准调整 最高每人每天600元
南昌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近日,南昌市财政局修订了《南昌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记者获悉,新修订的会议费在原有住宿费的标准上增加了100元,提高了会议费的综合定额标准。会议费综合定额一类会议达到600元/人天,二类为530元/人天,三类为440元/人天,四类为400元/人天。
据了解,新修订的会议费管理办法从支付方式上严管经费,禁止现金结算。会议在定点场所召开的,必须采取国库直接支付方式,在非定点场所召开的,必须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定点场所承办的会议费,需向财政部门提供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财政部门对未执行会议计划、审批管理制度,在年度预算中没有编列预算的会议,不予办理会议经费审核和支付。2018年至2019年,我市已有96家会议定点场所。(全媒体记者 刘亨鑫)
- 日期:2019-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