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全覆盖
5个设区市481人受到处理
本报南昌讯 邓群群、/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陈雪红报道:5月5日,随着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抚州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情况,省委、省政府对南昌、景德镇、赣州、上饶、抚州5个设区市开展的环境保护督察告一段落。至此,江西实现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此次环保督察共责令整改1628家,立案处罚199家,481人被处理,其中拘留22人、约谈436人、问责23人,罚款金额约1269万元。
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督察重点
2018年11月至12月,省环保督察组开启对南昌、景德镇、赣州、上饶、抚州5个设区市为期24天左右的集中督察。督察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央和省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次环保督察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督察的重点,督察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特别是制度建设、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建立等。
督察组向5设区市移交问题线索并作出要求
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督察组向5个设区市进行移交,并作出要求:南昌市要聚焦问题整改,以壮士断腕的勇气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景德镇市要坚决防止整改工作“一刀切”,禁止搞“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以罚代法”,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秩序;赣州市要聚焦突出问题,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要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打胜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八大战役;上饶市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关系,严格考核问责,对督察移交问题开展责任追究;抚州市要完善党委政府负总责,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督查有力、严格问责的长效机制,对自然保护区存在的违法违规项目,尽快完成整治工作。
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5个设区市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并抄送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意见反馈后6个月内,5个设区市还将向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