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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截至2018年2月8日)发布
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规定》实施以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换发工作。按照《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江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我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换发工作,并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
现将江西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包括:互联网站6个,应用程序28个,论坛2个,博客1个,公众账号17个,共计54个服务项。
1.互联网站名单
2.应用程序名单
3.论坛名单
4.博客名单
5.公众账号名单
- 日期:2019-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