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南昌晚报讯 全媒体首席记者高小茜 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明年1月1日起,我市开始施行《关于扩大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据了解,南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扩大至以下范围:枫生高速,黄家湖东路、黄家湖西路,昌东大道,志敏大道、梅林大街,港口大道,赣江北大道、赣江中大道、赣江南大道,生米大街合围区域;沿江南大道、沿江中大道、沿江北大道、富大有路,天祥北大道,福银高速,紫阳东大道,瑶湖西大道,奥体南路,南钢大道,昌东大道,昌南大道合围区域;新建区长堎镇,湾里区招贤镇,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
这些区域将禁止燃用的高污染燃料为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