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下月施行
南昌晚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万珺见习记者熊锦阳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联合举办的《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办法将在12月1日实施。
据了解,《办法》加强创新了十七项法律制度,如事故隐患分级制度。事故隐患等级与风险程度相对应,按照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为鼓励广大群众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和相关违法行为的,都有举报的权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