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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1月CPI上涨2.2% 农副产品生产、流通基本平稳
南昌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获悉,2018年1月,江西省居民消费价格(CPI)总水平同比上涨2.2%,涨幅比全国水平高0.7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下降0.4%,非食品价格上涨2.9%;消费品价格上涨0.8%,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8%。
“从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看,除了1月下旬短暂冰雪低温,大多数时间正常,农副产品生产、流通基本平稳。”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今年春节在2月中旬,节日消费拉动因素尚未完全体现。其中,粮食价格上涨1.5%;菜类价格上涨6.9%,其中鲜菜价格上涨7.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 0.19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0.49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9.8%,其中鸡蛋价格上涨13.9%;干鲜瓜果价格下降0.4%,其中鲜瓜果价格下降0.4%。
其他七类价格呈六涨一降态势,受2017年我省医疗价格改革逐步推开翘尾因素影响,医疗保健类价格涨幅居第一,为12.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98个百分点,其中药品及医疗器具上涨3.9%,医疗服务上涨16.3%;其次为居住类,上涨3.2%,其中住房装潢材料上涨6.5%,液化石油气上涨8.4%,私房房租上涨2.4%;交通和通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分别上涨0.5%、3.1%、1.5%、1.5%;衣着类下降0.8%。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是食品烟酒、餐饮、家电、服装、旅游出行的消费高峰。”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部门要未雨绸缪,积极组织货源,疏通物流,确保节日物资供应,同时要加大市场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保障广大城乡人民过一个物丰价稳、文明祥和的春节。(章小彪 全媒体记者 李海燕)
- 日期:2018-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