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周再奔、通讯员徐晓霞、罗兰报道:90后男子凌晨来到女友家,竟趁女友走动之际盗走女友两部平板电脑……12月11日,记者获悉,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审结这起盗窃案,法院判决:被告人涂某犯盗窃罪,单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据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经办法官介绍,经审理查明:涂某(男,1990年出生)与万某系男女朋友关系。去年10月19日凌晨,涂某来到万某位于南昌市西湖区的家中。双方在聊天过程中,涂某趁万某走动之际,将万某放在客厅茶几上的苹果IPAD和放在衣橱抽屉里的苹果IPAD MINI平板电脑两部盗走。得手后,涂某将所盗两部平板电脑放到其朋友韩某店里,让韩某帮其销赃。
同年10月30日,公安民警将涂某抓获归案,并在韩某店中查获两台被盗平板电脑。经认定,被盗两部苹果平板电脑共价值人民币3240元。涉案赃物现已发还给被害人万某,万某对被告人涂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涂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盗窃罪名成立;涂某具有坦白情节,赃物已退赔给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且自愿认罚,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