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剑芳、记者李逊/文
讯 殷美根,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他还有一个头衔:“施工队长”。
那么,是什么事让市委书记变身为“施工队长”?答案是:南昌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统筹指挥
为监察委成立绘制“施工图”
“当前重中之重的任务是要组建机构,实现转隶开局,确保监察委依法成立。这是政治任务,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好!”11月22日,南昌市召开全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
殷美根作为市委书记担任南昌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这次会议上确立了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规范高效的工作思路,将试点任务细化分解,制定了便于操作实施的“施工图”。
在“施工队长”统筹指挥下,各“施工单位”以及“施工员”根据各自的分工开始工作:市纪委与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检察院就整合相关部门职能、划转编制和领导职数、机构设置等有关事项进行了对接,研究磋商编制划转、人员转隶、留置场所设置和办公用房等问题;掌握涉改部门和人员的底数;与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沟通协商,就如何设立监委、如何选举产生监委班子等有关事项进行研究磋商,夯实改革试点基础……
为推进这项工作, 11月28日14时30分,殷美根率领该市检察院、人大、编办等职能部门人员来到东湖区,召开全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现场办公会,就东湖区成立监委会,开启改革的“绿色通道”。
当天20时30分,南昌市又连夜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南昌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事项。
“有了‘施工图’,改革工作程序和要求更加清晰明了。我们将‘按图施工’,照着学、跟着做,确保步调一致不走偏。”南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吴伟柱更加信心满满。
“心理辅导”
一对一谈话消除转隶干部顾虑
“不管是检察院干部、纪委干部还是监察委干部,都是南昌市的干部,我作为市委书记,手心手背都是肉,会一视同仁。请大家放下思想包袱,转隶以后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尽快融入监察委这个大家庭。”11月30日下午,南昌市委第五会议室成了“临时心理咨询室”。作为南昌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施工队长”,殷美根在这里与转隶干部进行一对一谈心,以“心理医生”的姿态为转隶干部解疑释惑,消除他们的思想顾虑。
刘敏是南昌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作为转隶干部的分管领导,他向殷美根介绍了检察机关涉转干部队伍的相关情况:“我们之前对涉转干部进行过摸底谈话,同志们对监察体制改革都坚决拥护,表示只要组织上同意、认可,他们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在当前改革过渡期,大家对反贪反渎工作丝毫没有放松,都在加班加点工作,希望能够善始善终把手头工作做好。”
“目前大家比较担心的是转隶以后如何定岗。比如,我们有很多正科级实职、副科级实职干部,转隶过去以后还有没有岗位?在反贪反渎一线办案的同志,转隶过去以后还能不能继续办案?这批同志都是业务骨干、办案能手,如果调离办案一线实在可惜。” 刘敏道出了南昌市检察院转隶干部的疑惑。
“非常感谢你今天的介绍,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干部的疑虑,讲得都很清楚,这是非常宝贵的第一手资料。涉转干部思想没有散、秩序没有乱、工作没有断,我非常高兴。对于同志们心里的担忧,我相信,随着监察委的成立和运行,制度会逐步健全。至于你说到的办案一线业务骨干的安排问题,这个请大家放心。少了业务骨干,我们的工作还怎么干?”殷美根诚恳的回答,让刘敏放下了心头大石。
据了解,为了实现转隶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南昌市专门设立了5个工作组,制定详细具体的谈心谈话方案,通过与转隶人员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全面掌握转隶干部个人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岗位意愿等基本情况,对改革试点的认识,廉洁自律情况等,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底数清”,为改革试点工作的持续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挂图“作战”
现场调度监察委办公用房
“如果把这两块一起划给监察委,有什么障碍吗?没有的话就一起给。我就提一个要求:克服困难,优先保障监察委办公用房。”11月30日傍晚,在挂图调度监察委办公用房问题的现场,殷美根指着市委办公大楼平面图说道。
这不是“施工队长”殷美根第一次就监察委办公用房问题进行调度。
在11月22日召开的南昌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上,他一度脱稿提出要求:“两地分设成不了一家人,纪委和监察委必须要合署办公。各地要做好合署办公场所和设备的后勤保障工作,要想方设法克服实际困难,市本级带头解决,各地要参照解决。”
“施工队长”的坚定态度,确保了正确的“施工”方向,有力地推动了“施工”进度。
动员部署会结束后,南昌市监改办保障组第一时间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取得了联系,对当前可用的办公用房进行实地走访摸底。短短两天时间,就将市委大楼内各单位办公用房的数量、楼层、面积、平面图等全套数据梳理成册,将符合监察委办公用房条件的区域进行重点标注,提供备选方案。
对于监察委的成立运行,其他各部门也给予了广泛关注,表现出高度支持。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举措,我们一定全力支持配合。只要监察委需要,我们随时可以将办公室腾退出来。”在对备选办公用房进行实地考察时,南昌市有关列入备选方案的单位纷纷表态。
在市委书记亲自担任“施工队长”的统筹指挥下,南昌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地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殷美根近期推进南昌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记录
11月22日
★召开南昌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
11月28日
14:30
★来到东湖区,召开全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现场办公会
20:30
★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南昌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事项
11月30日
下午
★与转隶干部一对一谈心
晚上
★挂图“作战”,现场调度监察委办公用房
链接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根据党中央《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在总结北京、山西、浙江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