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委编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问题,通过不断探索盘活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方法和途径,累计增加编制2230名,实现了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备全面达标,切实保障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
坚持统一的标准。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农村与城市中小学统一标准,即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1:13.5、小学1:19。特殊教育中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3—1:4。
坚持严谨的测算。根据景德镇市教育部门提供的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数确定在校学生数,对教职工编制进行测算,编制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方案,报请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会审确认。按照新的城乡统一标准,2019年核定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15917名,较2009年核定的13989名增加了1928名;2021年核定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16219名,较2019年核定的15917名增加了302名,景德镇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备全面达标。
坚持严格的管理。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始终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规范化管理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一个重点,严禁挪用、挤占和截留中小学教师编制,确保教育编制专编专用;同时积极会同教育部门合理制定年度教师招聘计划,通过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招录免费师范生、选调等多种渠道补充中小学教职工,进一步充实了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来源:景德镇日报 施边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