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遂川讯 近日,遂川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遂川县自然资源局与行政相对人康某某达成行政争议调解协议:县自然源局减免康某某罚款6620元,康某某在6月28日之前自愿履行法院判决,缴纳违法所得33100元。
近期,遂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土地违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督查活动中发现,该县自然资源局在土地违法查处领域中一件案件没有做到案结事了,行政相对人一直不履行义务。发现该线索后,该院承办检察官立即开展走访调查工作。了解到康某某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及时终止了违法行为,且康某某在履行法院判决方面确有困难。承办检察官随即和该县自然资源局沟通。该局考虑到康某某的实际情况,可以减免罚款,但违法所得必须没收。承办检察官经反复释法说理,做双方的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遂川县人民检察院做好结合文章,持续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的协作,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做到案结事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文/李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