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讯 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公布了获国家表彰的名单。吉安市1个集体和4名个人荣登榜单。
据悉,经过水利部评选,峡江县河长办被评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吉安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邱云、井冈山市河长办干部谢小玲、安福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张伟被评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青原区党委原副书记、区长,县级副总河长,现永丰县委书记邹卫梅被评为“全国优秀河(湖)长”。
据了解,全国共有250个单位被授予“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350名个人被授予“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348名同志被授予“全国优秀河(湖)长”称号。
文/ 仕河办、井冈山报全媒体记者 郭曼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