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9时40分许,吉安县交警大队二中队在君山大道与高速路口路检路查时,一辆赣DR3XXX的箱式货车进入检查点,眼尖的民警发现该货车在车前保险杠用两根绳子简单捆绑,有松动脱落危险。
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看到驾驶员递过来的行驶证,发现这辆货车还存在逾期未年检的情况,民警询问驾驶员叶某是否知道车辆没有年检。驾驶员表示这辆是公司的车,自己并不知情,平常也很少关注车辆信息。今天是公司安排装运家具到吉安县永阳镇,所以叶某就开了这辆车,哪料,被交警查获。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告之其虽然是为公司开车,但出车前也应该检查车辆状态,连保险杠都是用绳子绑的,此种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货车没有定期去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危及到生命,驾驶员也表示后悔,最后民警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尽快将车送往修理店进行修理。
交警提醒:开车上路除了要注意遵守交通法规外,也要保证车辆的“健康”。有时车辆的小问题会引发大事故。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当车辆损坏后一定要及时送修,保证驾驶员和车辆健康上路!新闻热线:0796-8242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