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4+7”城市带量采购试点扩围
赣州部分药品大幅降价
自今年江西省被纳入国家“4+7”城市带量采购试点扩围省份之一后,12月20日零时赣州市启动实施,给赣州市群众带来了部分药品大幅降价等改革红利。这是记者12月25日从市医疗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悉,2018年11月15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同意,我国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11个城市(简称“4+7”城市)作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城市。指定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25个品种(指定规格及约定采购量)作为试点药品,在约定采购量的基础上进行带量采购。各试点城市统一执行集中采购结果。在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周期中,医疗机构须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并确保完成。
日前,江西省被纳入国家“4+7”城市带量采购试点扩围省份。纳入试点后,将大大减轻相关患者药费负担,以及提高群众用药质量水平。试点扩围中选价与扩围地区2018年同品种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9%,降价效应和替代效应叠加,群众减负效应明显。从“4+7”城市试点运行经验来看,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占同通用名药品采购量的比例大幅度提高,如治疗慢性乙肝的“恩替卡韦分散片”(规格0.5mg*28片)原价格为每盒257.04元,现降至每盒7.69元,降幅达97%。(记者 刘珊伊 刘庆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