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21家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命名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命名在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周期中,符合创建条件且表现突出的1708个创建集体为“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其中,赣州有4个集体上榜,分别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赣州西收费所、国家税务总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交通银行江西省赣州分行营业部、安远县行政服务中心。
据悉,这些被命名的青年集体来自法院、公安、司法行政、自然资源(海洋系统)、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海关、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广电、金融、供销、铁道、民航等20多个行业、系统,他们结合岗位实践,在服务群众、公共管理、研发制造、生产经营等岗位一线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了突出业绩,在服务群众中弘扬了职业文明,在攻坚克难中展现了青春风采,在改革创新中贡献了智慧力量,忠实践行了青年文明号“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文化一流、效益一流”的创建目标,充分体现了青年文明号“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理念。(王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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