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
赣州市三年内继续获补15亿元
近日,记者从赣州市财政局获悉,江西和广东两省人民政府签署了新一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19-2021),三年期间,赣州市将继续获得中央和赣粤两省东江流域生态补助资金15亿元。
首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16-2018)签订以来,我市共获得中央及赣粤两省补助资金15亿元,惠及寻乌、定南、安远、龙南和会昌等五个东江流域县,专项用于流域县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水源地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共计5大类79个工程项目的实施。项目实施三年多来,源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东江流域出境水质保持100%达标,保障了东江清水向南流。
此次签订新一轮东江流域补偿协议获得的补助资金将继续用于流域县实施废弃矿山综合治理、污染治理、水土流失、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绿化造林等一系列工程项目。(钟宇洪易琛记者曾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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