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推进普惠幼儿园建设见成效
“赣州治理模式”在全省推广
今年以来,赣州市在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中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在全省走出了一条“破解移交、创新办园”的治理新路,开创了小区配套幼儿园“赣州治理模式”。近日,全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赣州经验”在全省推广。2019年,赣州市预计增加公办园学位3.3万个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将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市委、市政府把补齐学前教育短板作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主抓手,大力实施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攻坚计划,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我市国有产权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园学位5100个;收回一批商业小区配套幼儿园并全部办成公办园,增加公办园学位4300个;挖潜盘活一批适宜房产改(扩)建成公办幼儿园。包括腾退的办公楼、闲置厂房、售楼中心、商铺等,增加公办园学位6000余个;还有一批《赣州市城乡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规划建设的公办幼儿园将投入使用。
在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市坚持问题导向,实行“一园一策”,分类攻坚破题。对于国有产权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在6月底前无条件移交所辖地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派驻园长及部分教师,办理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转办为公办幼儿园。已出租办园且合同未到期的,变更合同主体,由教育部门与现有租赁者在原合同期内续签,减免原租赁者租金。主城区今年9月将新增10所公办幼儿园。对于产权属开发商的商业地产配套幼儿园,在8月底前收回并移交所辖地教育部门。划拨用地的一律收回移交教育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属出让用地且产权属开发商的,或已签订买卖合同但还未办理产权的,协调买卖双方中止合同,全部收回并移交教育部门;已出售且产权属个人所有的,先由教育部门、开发商、产权所有人或举办者三方签订使用权移交协议,由所辖区教育部门委托现有举办者办成普惠性幼儿园,并按教育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赣州市明确“凡是回收的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原出让金退还给开发单位”。就回收幼儿园协议签订主体、退还资金来源及资金拨付等攻坚中碰到的相关问题,明确配套幼儿园退还费用由市自然资源局核算,市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市财政局从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中解决,资金拨付所辖区财政局。仅此一项,市级财政预计退还资金近2亿元。
市委编制部门对全市公办幼儿园教师缺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统筹解决编制问题。同时,加大幼儿教师培训培养力度,市级财政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从12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全方位建设高质量幼儿教师队伍。(特约记者陈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