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通讯员钟婷报道:近日,吴某驾驶号牌为粤S4xx51小型轿车行驶至大余县西门路口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大余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浮江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吴某称自己头晚与朋友吃烧烤时喝了一瓶劲酒。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吴某的酒精含量达到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根据相关条例,拟对吴某做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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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 通讯员钟婷报道:近日,吴某驾驶号牌为粤S4xx51小型轿车行驶至大余县西门路口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大余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浮江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吴某称自己头晚与朋友吃烧烤时喝了一瓶劲酒。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吴某的酒精含量达到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根据相关条例,拟对吴某做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