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30个单位政策,出台17条改革举措,重点解决三大难题
江西省技术工人开春见“喜”
2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省人社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予以发布。
省人社厅副厅长刘克琦说,《实施意见》第一次把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上升到全局的高度,摆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这是聚焦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推进我省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实施意见》对标中央要求,立足江西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江西特色的改革创新举措,含金量比较高,尤其重点解决“待遇差、轻培养、天花板”这三大难题。
集成30个单位政策,出台17条改革举措
在我省,技能人才队伍有47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43万人。他们是产业工人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可或缺的宝贵人才资源。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对提高技术工人待遇问题一直关心,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提高技术工人各项待遇。但是,我省高技能人才依然严重不足,技工短缺现象凸显,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分析其原因,主要还是技术工人的社会地位不够高,受社会环境、传统思维观念的影响,以及收入水平不高,许多青年人不愿意当技术工人等。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技术工人待遇,我省把制定《实施意见》定为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今年2月2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意见》,将分散在30个省直单位的政策进行系统化集成,抓住技术工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出了17条改革举措,进一步增强全省技术工人的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实施意见》明确目标,到2020年,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0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0万人。
解决“待遇差”,打破学历、资历、职称等限制
《实施意见》打破学历、资历、职称等限制,对高技能领军人才,首次从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三个方面给予全方位保障。
在政治待遇上,探索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挂职或兼职制度;将高技能领军人才优秀代表纳入党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做好慰问、休假和体检等服务工作;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党员比例;明确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获得者中,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比例应达到20%以上。
在经济待遇上,对于参与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鼓励所在单位根据其在项目中的实际贡献给予绩效奖励;对于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取消学历、年限等限制,破格晋升技术等级;支持企业参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标准,继续聘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在社会待遇上,各地要把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当地人才分类目录,研究制定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在购(租)住房、安家补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对引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引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随所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高技能领军人才在赣创办小微企业,申请额度在10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免除担保、反担保措施。
改变“轻培养”,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企业对技术工人“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一直颇受诟病。为解决这个问题,我省将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企业技师培训,并落实培训补贴;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和职业院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用地、金融等优惠政策;允许和鼓励企业以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股、入股,或者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质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
我省将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扩大职业(工种)补贴范围,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作用,为参保职工提供技能提升补贴。
同时,我省优先支持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竞赛集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并给予建设资金补助。
打破“天花板”,技术工人成长成才有通道
我省多方发力,着力解决技术工人成长成才的“天花板”问题,打破职业发展瓶颈,为提高各类待遇创造条件。
比如,我省拓宽了高技能领军人才的认定范围。中央界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范围总体上是“5+1”,“5”就是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五类人才,“1”就是省级政府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在中央明确的范围内,我省突出江西特色,在“5”的基础上增加了8类人才,即全国“三八”红旗手中的技能人才、江西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赣鄱工匠、江西省能工巧匠、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江西省“双千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人选、“赣鄱英才555工程”高技能人才人选、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及指导老师。
我省将开展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的直接互认试点。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取得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认定为高级技师。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领办、创办技能大师工作室;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参加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或考试。
此外,我省还明确,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开展科技攻关活动,与其他项目成员享受同等待遇;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增加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全国、省部级的创新争先奖等奖项的推荐名额等。(记者黄继妍)